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24號

《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辦法》已經(jīng)2024年9月14日第15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鄭柵潔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人民防空防護設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