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水運工程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交辦水函〔2023〕16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救助打撈局:

為加強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管理,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做好2022年度水運工程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水運工程設計和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交水發(fā)〔2014〕113號)、《公路水運工程監(jiān)理信用評價辦法》(交質監(jiān)發(fā)〔2012〕774號)等規(guī)定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認真做好評價結果公示及申訴、舉報的調查核實等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評價工作。

二、時間安排

(一)2023年3月31日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單位組織完成本省份、本系統信用綜合評價工作。

(二)2023年4月15日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單位完成綜合評價結果的公示、公告(包含信用評價等級和分數),并將綜合評價結果、嚴重失信行為情況報部。

(三)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要求報送綜合評價結果的省份,將按照“信用交通省”建設指標體系相關標準扣分。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關于綜合評價結果。填寫附件1、2、3,蓋章后書面報部,并同步錄入部級信用評價系統(設計和施工評價系統網址wtis.mot.gov.cn,監(jiān)理評價系統網址www.cahwec.com),部分已有省級信用評價系統且實現與部級系統互聯互通的省份可采用系統上傳方式。

(二)關于嚴重失信行為。填寫附件4,蓋章后書面報部。

(三)報送的書面材料應填寫聯系人、聯系電話,并同步發(fā)送電子版。

(四)錄入部級信用評價系統的信用評價結果應與報送的書面材料一致。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部水運局建設市場監(jiān)管處閆軍、方佳敏,電話:010-65292654,電子郵箱:sys653@mot.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郵編:100736。

技術支持:楊麗(設計和施工評價系統),電話:010-65290540-0、15901234220;楊帆(監(jiān)理評價系統),電話:010-85113181、13810677928。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2月10日

抄送:中國水運建設行業(yè)協會、中國交通建設監(jiān)理協會,部水運科學研究院、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政策研究室、安全與質量監(jiān)督管理司,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jiān)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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